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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清远市院刘祥福检察长对“4·24”案件犯罪嫌疑人
时间:2018-07-02  作者:吴小珺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4月24日凌晨30分,我市茶园路一KTV发生火灾致18人死亡,5人受伤,社会影响重大,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我院以放火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依法批准逮捕,案件移送至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起诉,清远市院党组书记、刘祥福检察长亲自办理此起重大案件,并于7月10日当天上午来到我市看守所依法对放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进行提审。

提审中,围绕案件过程和关键环节,刘祥福检察长详细地听取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认真仔细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审结束后,刘祥福检察长在我院阮阳检察长、我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麟的陪同下,与我院驻所检察室干警进行了座谈。我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人钟建文、英德市看守所所长林开修及驻所检察室干警参加了座谈。

会上,我院阮阳检察长和看守所林开修所长分别向刘祥福检察长汇报了驻所检察工作情况、看守所建设及日常监管工作情况。刘检对监所等工作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接下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提高看守所的监管防范能力。看守所的硬件设施投入非常重要,清远市院也积极向清远市政府、清远市公安局提出建议。在当今“向科技要效率、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安全”的大背景下,看守所要与当地党委政府多请示沟通,利用科技手段提升文明执法水平,提高自身安全保障能力;二是根据最高检下发的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三项专项”活动工作的要求,监督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室是其中一项主要工作内容,是发展趋势。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要依法监督、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要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力做好专项工作,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达到共赢、双赢、多赢的效果;三是要做到“三个好”保障各方面工作。驻所检察室要与看守所共同支持配合,要以“工作要做好、队伍要带好、安全要做好”“三个好”严格要求,共同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随后,刘祥福检察长到“4·24”放火案犯罪现场进行了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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