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院第一检察部当天受理当天审结1宗涉疫公诉案件。经审查认定: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多次在英德市望埠镇某村委会桑果园旁边一处杂草荒地,使用捕鸟网、诱鸟器、捕鸟架等工具非法猎捕鸟类动物。2020年2月7日,英德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侦查人员在陈某某住处搜查时查获鸟类死体三只。经鉴定:送检涉案野生动物3只为褐翅鸦鹃(大毛鸡),属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当前,防疫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及时办理涉疫案件更能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自“疫情”阻击战开始以来,我院迅速与侦查机关沟通侦查方向,并及时跟进侦查机关侦查进度,提前知晓侦查机关最快能在今日将案件移送我院审查起诉。我院第一检察部马上派员提前介入并整理案件证据情况,在今日上午收案后,及时开展案件审查、提审、认罪认罚工作,并于今日下午上班时就将上述涉疫案件犯罪嫌疑人移送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出量刑建议并建议法院适用速裁程序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