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群众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近日,英德市检察院在办理曾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中,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因病情严重,不便到检察机关接受讯问,承办检察官得知该情况后决定协同值班律师上门办案。
2024年3月13日上午,承办检察官邀请值班律师共同前往犯罪嫌疑人曾某某家中开展讯问及认罪认罚工作。期间,检察官通过讯问曾某某核实了案件情况。讯问结束后会同值班律师一起就曾某某涉嫌犯罪事实、触犯罪名及法律后果等耐心向曾某某进行说明,并就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其进行认罪教育。
最终,曾某某知错悔过且自愿认罪认罚,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承办检察官还对曾某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其表示将以此为戒,不再触碰法律红线。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通过“上门办案”,检察官依法履职,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检察温度,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