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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检察: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时间:2024-04-03  作者:张慧  新闻来源:英德市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刑事案件律师辩护是维护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对加强人权法治保障、促进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英德市检察院主动作为,多措并举,规范推进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凝聚共识,引领全覆盖工作有序开展

一是专人专项强力推动落实。迅速将刑事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列为专项工作,安排专人与司法局对接,就法律援助刑事案件范围、各方职责、运行程序等方面进行协商,统一思想认识,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依托检律联席会商机制加强检、司、律工作合力。依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关于加强检律协作建立检律定期会商机制的实施方案》,拓宽检察机关听取律师意见渠道,加强与司法局、律所的沟通交流,多次与司法局、律师代表针对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制度下的辩护权保障、做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阅卷等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保障全覆盖工作落实落细。

三是组织学习,开展工作流程培训。组织刑事检察办案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辩护案件范围和工作程序,做好指定辩护工作。

能动履职,确保全覆盖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应援尽援”,确保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全覆盖。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及时通知司法局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司法局在三日内指派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确保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及时、全程保障。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指定辩护案件90件147人。

二是“应听尽听”,以交换意见促进检律良性互动。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坚持“能见尽见,应听尽听”原则,充分保障律师发表意见的权利,在认罪认罚听取律师意见同步录音录像过程中,要求值班律师对案件处理结果发表意见并记录在案;对辩护人提交的书面辩护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并及时交流,确保意见得到充分交换,实现检、律双方在量刑建议中的实质性协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在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时,邀请其辩护律师或值班律师在场见证,确保认罪认罚案件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参与率100%。

三是全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司法办案具体工作中,充分听取律师履职意见,理解并重视律师的执业关切。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12309线上阅卷系统、值班律师办公室、公开听证等制度优势,有力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为辩护律师依法履职创造更加便利条件,确保律师及时、有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律师提供线上阅卷440次,组织公开听证会166次。

强化监督,助推全覆盖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完善辩护律师履职评价机制。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辩护律师有违法或者违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行为,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提出建议,并固定移交相关证据材料,监督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依法依规核查处理。

二是严格落实检察官与律师接触交往的相关规定。落实“三个规定”的填报,要求检察人员形成“逢问必录”的工作理念。规范检察官接谈或听取律师意见的,需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等工作场所、工作时间接待律师。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及时发现、解决《意见》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律师辩护、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强化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沟通衔接,商讨解决方案,共促问题解决,实现检、司、律良性互动,不断改进和完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机制,助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持续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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