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如何把这项“看家本领”练得更加过硬,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法庭上落地见效?近日,最高检原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高景峰,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阎丽,全国十佳公诉人、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三部副主任黄奕玮,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薛青松等专家专程到清远市检察院开展“北江检韵?刑检沙龙”活动,为全市检察机关带来一场干货满满的“头脑风暴”和“法治大餐”。

省检察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市检察院相关领导以及全市两级院刑检部门全体干警参加活动。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干警们十分珍惜与专家面对面的交流机会,结合办案实践中的难点困惑踊跃提问,专家们一一解答、精准专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活动内容丰富、务实解渴,既解疑释惑,又拓展了办案思路,听后受益匪浅、意犹未尽。

活动中,全国十佳公诉人、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三部副主任黄奕玮将庭审喻为“遗憾的艺术”,强调充分的庭前准备是庭审制胜的关键,提出宣读起诉书重在立论、讯问重在揭露矛盾、举证重在详略得当、公诉意见重在逻辑升华。公诉人应当直面争议焦点,以法律语言精准论证,以情理表达增强司法认同,追求“见自己、见天地、见众生”的三层“说服”境界,实现法律论证与情理说服的有机统一。

全国优秀公诉人、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检察院副检察长薛青松结合履职经历,分享“组织领导是庭审评议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人才梯队是公诉队伍建设的核心支撑、创新方法是办案质效提升的有效路径”三点体会。同时,他还向青年干警传授“稳”字办案要诀,强调庭前研判要锚定重点、讯问环节要聚焦矛盾、庭审应对要依托方法,鼓励干警通过案例调研沉淀办案经验,夯实履职根基。

最高检第四检察厅二级高级检察官阎丽以“优秀的庭审,功夫在案外”为切入点,指出庭审过硬能力源于对刑事法律体系的长期深耕细悟,源于办案实践中的持续积累与深度思考。互动环节中,她针对涉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经济犯罪疑难问题,厘清行政前置程序与刑民交叉案件的法律边界,为一线办案明确了法律适用路径。

最高检原检察委员会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原主任高景峰从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的立法进程谈起,强调公诉工作要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和变化,提高能力素质。针对青年干警的实务困惑,他指出,指导性案例具有“准司法解释”属性,要高度重视、用足用好。建议各级院主动挖掘涉及法律适用争议的案件,积极向上级院推荐备选指导性案例,将案例办理转化为统一法律适用的实践成果。针对公诉人能力提升,他提出五点建设性意见:一是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要求,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带头出庭支持公诉,将法庭作为检验“真刀真枪”办案能力的核心阵地;二是充分发挥“十佳公诉人”等标杆示范作用,强化经验传承;三是正视青年干警“本领恐慌”,建立系统性梯队培养机制;四是拓宽交流视野,加强跨区域业务互动;五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以高标准严要求促进公诉队伍专业化建设。
活动尾声,李荣斌检察长对各位领导专家专程莅临清远传经送宝、倾囊相授表示衷心感谢,并围绕清远公诉人素能提升提出四点意见建议:一是秉持正确理念。坚持客观公正立场,坚持谦抑慎刑,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二是苦练内功。夯实证据审查基本功,强化办案亲历性,提高事实证据的审查把关和判断能力;深研法条要义,提高精准理解、精准适用法律能力;注重学习积累,提高语言表达和文字组织能力。三是注重沟通协调。构建良好的诉侦、诉审、诉辩关系。四是重视办案效果转化。推动优质案件转化为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及优质调研报告,延伸办案“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本次沙龙是清远市检察院深化刑事检察业务建设的具体举措。下一步,该院将持续打造特色研学平台,健全“理论研学、实战检验、复盘提升”素能提升机制,自觉践行“三个善于”,实现指控犯罪有力度、公诉意见有温度、法庭说理有深度,为清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