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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德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2021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1-11-30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五年,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政协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紧紧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清远、英德市委“十大行动方案”,聚焦更高质量的发展目标,进一步找准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着力点,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主要检察业务质效指标排在清远市检察机关前列。共办理各类业务案件18401件,其中侦查监督类2513件、公诉类2957件、刑事执行类9975件、控告申诉类294件、检委会类378件、未成年人检察类488件、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912件、案件管理类691件、检察技术类64件、职务犯罪侦查类22件、预防职务犯罪类107件。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英德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围绕平安英德建设,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受理提请逮捕4046人,批准逮捕3349人,不批准逮捕709人;受理审查起诉4894人,起诉4557人,不起诉115人。2019年10月试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来,总体适用率为85.3%;提出幅度刑量刑563人,占比33.65%,确定刑量刑1110人,占比66.4%,法院采纳率93.63%;审前羁押率2020年的73.6%降低至2021年的66.2%,同比下降7.4%。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340人,起诉366人;向英德市公安局移送涉嫌漏罪漏犯线索59条,向清远市监察委、人民检察院及本市监察委等移送涉嫌职务犯罪线索42条、涉嫌保护伞线索22条、涉嫌违法违纪线索1条。办理的“1904”专案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大力打击非法开采稀土矿犯罪。建立非法开采稀土矿刑事犯罪案件优先办理、快速办理、适时介入、引导取证等工作机制,切实增强打击犯罪的实效和震慑力。批准逮捕39人,起诉28人,办理了“3·19”非法开采稀土矿专案。针对英德市矿山治理和生态修复问题发出3检察建议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对何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赔偿费用共4867万余元,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一是持续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11人,起诉16人;批准逮捕电信诈骗类案112人,起诉166人。二是强化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批准逮捕229人,起诉364人。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6件。办理原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怠于履行职责一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三是助力脱贫攻坚,服务乡村振兴。注重把检察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严厉打击侵犯农民群众利益、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批准逮捕1件1人,起诉2件2人;派驻扶贫干部,组织扶贫工作队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投入资金及物资80多万元,帮助白沙镇双星村93户分散贫困户实现全部脱贫。选派优秀干部参与乡村振兴。重点加大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司法救助力度。针对乡村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7份,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构筑护航民营经济发展“法治城墙”。批准逮捕侵犯民营企业犯罪28人,起诉44人,对涉案企业家不批准逮捕1人,不起诉6人。认真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护航安全生产。设置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开展送法进企业、公开听证会等,进一步增进民营企业家代表对检察工作的认识和了解。

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坚持防疫、办案两手抓,开辟案件办理快速通道,快捕快诉,批准逮捕涉疫情案件40人,起诉65人。办理的李某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成立疫情防控突击队,共80人次支援一线,配合“网格化”排查。

二、扛起主责、聚焦主业,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持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一是积极开展“两项监督”工作。监督立案37件,撤案35件;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54份、《纠正违法通知书》30份。成立派驻英德市公安局侦查监督工作室,“案-件比”由2020年的1.2降至2021年的1.07。二是有效开展刑事审判活动监督。依法监督庭审活动提出抗诉16件,支持抗诉6件。认真审查刑事判决书,向法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三是不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监管活动检察监督,认真开展监外执行检察监督,做好财产刑检察监督,发出《检察建议书》《检察监督意见书》共523份,均已采纳,监督执行到位金额达248.7万元。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审查案件210件,发出检察意见书12份,移交上级人民检察院线索2条,收监执行4人。扎实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纠正未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罪犯12人。

努力做强民事检察工作。坚持精准监督理念,着力提升生效裁判结果监督质效。共办结案件16件,成功提请抗诉1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8份。深入推进执行监督,共受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70件,审结68件,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52份。强化民事审判程序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监督,共办理审判程序违法行为监督案件5件,发出检察建议2份,发出的检察建议被按期采纳。积极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涉嫌虚假诉讼案件3件,通过监督促使法院改判1件。

大力做实行政检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办理案件353件,向法院及有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35份,2份为类案检察建议。办理的林某某违法销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政裁判执行监督一案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大力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共促成4起案件中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王小琴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2020年度行政检察业务优秀办案检察官”。

切实做好公益诉讼工作。“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抓手,受理案件线索204件,立案审查19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7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6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清理一般固体废物4652余吨,危险废物1300余吨,复耕基本农田0.7亩,清理网箱水域面积26万余平方米,整治拆除违法养殖场7家,恢复被毁生态公益林97.63亩,一般林地5.877亩,追回国有财产23万余元,向相关违法行为人提出赔偿生态环境损害等各项费用超6600万元。办理文物保护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案件65件,通过检察建议或磋商形式,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25个文物保护单位及43处烈士纪念设施整体环境焕然一新。

三、与时俱进、理念引领,在社会治理中体现检察担当作为

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兑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承诺,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成全新的检察听证室、认罪认罚案件工作室等功能场所,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检察服务平台,7日内程序性回复率和三个月内结果性回复率均为100%。落实院领导定期接待信访群众、领导约访和包案等制度,接待来访群众730件次,检察长接访160件次。办理刑事申诉审查案件10件,郭某某刑事申诉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常驻律师制度。积极开展检察听证51场,邀请268人(次)的听证员参加听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案件107人,起诉104人。不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52人,不起诉45人。司法救助29名未成年被害人,发放救助金60万元。推动成立广东省首家与学校合作的观护帮教基地,依法惩治涉罪未成年人173人,帮教问题未成年人1479人,未成年人犯罪率从7.9%下降至2.5%,帮教对象重复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5%以下。积极落实“一号检察建议”,率先在清远地区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和特殊行业从业查询、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建成广东省首个集“四大教育”于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全面推进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建立广东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发出清远首份认真开展涉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成功办理首例支持起诉的申请撤销监护权案件。构建未成年人全面保护生态体系。我院2021年被共青团中央命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切实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建专业普法宣传队伍,结合检察职能,切实将“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落到实处。选派干警担任英德75间学校法治副校长。增设远程录播室,与学校连线直播普法。建成广东省首个未成年检察帮教预防平台,在线接受帮教观护和普法教育;“钉钉”平台录制普法短视频50条,浏览量超92万次。发布132条抖音短视频作品,点击量超2千万次,其中《揭开“童星招募”骗局,不雅视频被倒卖》被检察日报正义网为优秀作品。通过驻连樟村检察服务联络站平台进行法治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普法2018年在英德市首届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中以最高分获评“优秀”。

积极参与基层治理。主动将“四大检察”融入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把握类案发案规律,细挖社会治理深层次问题,其中,《英德市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专项分析报告》《涉非法采砂类犯罪分析》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精品分析”和“优秀分析”报告。建立“调研报告+检察建议”模式,把检察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共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5份,被建议单位采纳反馈率达100%。聚焦平安英德建设,对涉黑涉恶犯罪、电信诈骗案件、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等方面撰写21份专项调研报告,7份得到我市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四、党建引领、换挡升级,锻造忠诚担当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强化政治建设,坚定理想信念。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统领检察机关党的建设,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到极端重要位置,切实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切实把党委的决策部署作为检察工作的方向指引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每年的监督事项。积极开展“人大代表+检察官+N”社会治理协同机制试点工作,成立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室,在英城街道办成立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大代表工作室,参与21起调解工作。通过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加强联络,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常态化联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制。全院21名检察官接受人大履职评议,均被评议为满意等次。严把案件信息公开关,公开程序性信息5034条、法律文书2238份,发布重要案件信息40条。

推进司法改革等综合配套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一是全力落实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成整体转隶工作。加强与监察委的沟通协作,定《英德市纪委监委与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日常沟通协调的工作机制》,办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件22人,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二是完成内设机构改革。2020年1月完成内设机构重塑性改革,设置八大部门及四个派驻检察室。三是组建新型办案组织,落实检察长带头办案和列席审委会制度。院领导带头办案2757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四是突出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责任制,大力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人员平时考核工作,实行员额检察官动态管理,促进检察官办案能力不断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和效率均得到有效提五是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加强检律良性互动,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均设置律师“绿色通道”,打造律师预约无障碍平台。

检务保障规范化。加强财务管理,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保密管理,狠抓网络安全。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党组议事议题,常抓不懈。运用远程提审和远程庭审设备提高办案效率、实现数字检委会会议系统审议案件等,“科技强检”迈向“智慧检务”。

“党建+”模式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提升党建引领力,推进组织融合。成立机关党委及机关纪委,将支部建在部门上二是全力打造“六优”党支部,班子成员认真开展“领导干部上讲台”“深调研”活动。三是打造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教育活动中心两个党建基地、八个党建文化长廊。四是党建业务同部署。与连樟村党总支签订结对共建合作框架协议,设立驻连樟村检察服务联络站。2021年,我院“党建引领业务,工作追求极致”融合品牌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一院两品”优秀融合品牌。

稳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深入开展,筑牢政治忠诚。一是集中开展重大典型案件线索挂牌攻坚工作,全面清零违纪违法案件线索。二是坚决刀刃向内,整治顽瘴固疾,依规依纪按程序纠错到位。三是注重开门整顿力求外力推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开展了8次警示教育,2次政策解读,106次谈心谈话。四是突出常治长效,聚焦推进建章立制,着力整治顽瘴痼疾。制定出台了17项规章制度。

高质量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为群众办实事取得实效。一是打造“党史园地”,促进学史明理1篇简报被国家级采用二是开展英模教育选树7名检察干警为先进典型弘扬典型精神。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95次,完成3个重点民生项目,着力打通“我为群众办实事”最后一公里。

全面推进从严治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自我监督,狠抓“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干预、插手司法办案等重大事项50件,坚决排除对司法活动的不当干扰。严格考勤制度,严肃会风会纪,开展日常检务督察41次,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谈话提醒38人次。进一步加强了作风建设,促进了监督责任由虚变实,党风检风得到持续改进和加强。

着力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检察队伍。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潘毅琴同志的基层院示范联系点,注重突出成果转化,促进党建与业务融合,相关创建经验被纳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创建“五好”基层检察院材料。一是强调政治素质,把好用人关。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能力突出,能干事、想干事、肯干事的青年干警走上中层正、副职岗位。设机构改革后,共提拔了2名80后干警为部门主任,5名80后、3名90后为中层副职,推进检察队伍可持续发展。二是注重能力素质,把好学习关。成立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青年大学习”活动,推行“大雁起航”计划,让优秀青年干警“走出去”“强起来”,在实战环境中锻炼队伍,强化理论武装。三是突出法律素质,把好专业关。通过“双导师”培养平台,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做好新老检察干警的传、帮、带工作。常态化开展青年检察人员列席检委会工作,增强干警法律素养。成立检察理论调研宣传小组,鼓励法律理论研究和创作,多途径激发干警专业潜能。共有199个集体和个人受到上级表彰,其中,国家级表彰8项,省级表彰24项;立集体二等功1次、集体三等功7次,个人二等功1人、个人三等功17人。

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成绩的取得是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新时代检察理念还需要进一步更新,融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力度还要加大;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仍不够到位,“四大检察”发展不够三是队伍结构发展不衡,信息技术专业、法律政策研究以及办案人才较缺乏,专业化办案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仍存在薄弱环节。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下大力气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的安排

今后五年,是英德攻坚突破、跨越赶超的历史节点。我院坚持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为英德谋发展,坚持以高质量的检察工作推动英德高质量发展,为英德打造成为清远绿色工业发展主战场、粤北生态保护先行地、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全国旅游休闲目的地,为英德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贡献检察力量。

一要坚定政治方向、保持政治定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格局。坚持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在司法办案中落实和维护党的领导。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站在“十四五”开局的新起点上,紧紧围绕英德市委提出的“项目为王”理念,突出“讲政治、拼经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加大对涉民营企业各类案件的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惩治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立足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办案中依法采取更加灵活务实、及时高效的司法措施,依法维护有利于开放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英德建设。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严惩高压态势,提高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突出问题的精准打击力。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精准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加强检察环节诉源治理。全面推开检察听证,坚持“应听证尽听证”。推开每季度办案数据公开发布,探索发布典型类案、发案趋势,及时预警预防、促进动态治理。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加大对危害生产安全犯罪防治力度。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升依法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相关案件的能力。深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完善检察官以案释法和法律文书说理制度。

四要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质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依法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加大对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监督力度。完善检察一体化工作机制,推动刑事办案模式重塑,提升智慧检务水平,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平衡发展。推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捕诉一体”、认罪认罚从宽、降低审前羁押率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五要对标新时代人民群众新的更高要求,加强检察自身建设。发挥优势、创新发展,着力构建“大党建”格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标准,着力做好“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提升检务科学管理水平,升级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深化阳光司法,完善检务公开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并动态调整,提升检务公开深度和广度。强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严”的主基调抓实党风廉政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塑造新时代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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