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清远市人民检察院传来喜讯,我院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在2020年上半年被记集体三等功。
近一年来,我院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通过选派42名检察官和业务骨干担任法治副校长,与社会组织合作,共同开展了一系列预防性侵害法治宣传,覆盖全市各学校。通过立案监督,成功批准逮捕一起八年前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提出抗诉,成功使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改判。通过在清远地区率先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教育、看护等特殊行业从业查询、从业禁止制度,进一步解决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尤其是性侵案件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追诉难等问题,在加强对特殊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避免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起到了较好的效果。通过联动11个单位,建章立制,在医院建立了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减少了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二次伤害”。
这是我院自2016年专门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以来该部门第三次被记集体功,也是我院2020年1月内设机构改革完成以来,第二检察部首次立功。此前,我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于2017年2月被清远市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2018年9月,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记集体二等功一次。
我院第二检察部将以此荣誉的获得为起点,继续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为推动清远检察事业更快更优更稳发展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