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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提起公诉的“3·26”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 67名被告全获刑
时间:2019-05-16  作者:胡小红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我院依法提起公诉的“3·26”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判处陈某、刘某、高某、李某、马某等67名被告人十六年六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总计200余万元,其中陈某等17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犯罪集团以陈某、刘某、高某、李某、马某为首,在英德市区等地从事传销活动,通过网络聊天以男女交友、招工等名义将受害者骗至传销窝点,通过恐吓、关押、殴打等手段,抢劫、非法拘禁多名受害人。在实施非法传销活动过程中,该犯罪集团抢劫、非法拘禁高达27人,致多人受伤,非法牟利约40万元,严重破坏了英德市的社会治安和城市形象。该案由英德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我院移送审查起诉被告67人、犯罪事实27个、卷宗110卷及光盘200多张,是我院有史以来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个案。在办理该案过程中,我院完全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以“节奏不慢、方向不偏、力度不减”的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稳步前进发展。该案67名被告人作为传销人员,在非法传销组织中使用暴力手段抢劫、非法拘禁受害人,是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属于国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是社会治安和谐稳定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该案的成功办理,既有力打击了恶势力非法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又维护了我市治安和谐稳定,充分体现了我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一、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确保办案节奏不慢

“3·26”恶势力犯罪集团专案被告人及犯罪事实多、社会影响大,审查起诉工作十分艰巨,受理该案后,我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从公诉、侦监、检委办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三名员额制检察官及多名辅助人员组成的专案组,为该案的快速办理提供了坚实的队伍保障。在审查起诉过程中,院领导多次询问案件进度,了解并及时解决办案组遇到的困难,在提审、开庭过程中,指派专车接送,确保办案人员安全出行,并多次召集办案组成员召开案件讨论会议,为办案组出谋划策,大大鼓舞了办案人员的斗志。在领导的鼓励和支持下,办案组成员夜以继日,认真细致审阅案件材料,积极创新办案模式,采用图表方式做阅卷笔录,通过表格、架构图、时间轴等方式梳理犯罪集团的人物关系及犯罪事实发生的全过程,在短期内核清了各被告人在犯罪集团中的地位作用及作案经过,大大提高了审查证据的工作效率。经审查核实,办案组制作了就约1900页共计112万字的审查报告,撰写了44页约2.5万字的起诉书,最终在查明案件事实、巩固案件证据的基础上,成功快速将该案起诉至人民法院。

二、多线联动,畅通沟通渠道,确保案件定性不偏

公安机关成功收网抓获该案被告人陈某等人后,我院第一时间主动派员提前介入,通过联合督办、案件会商等方式,及时指出侦查机关在调查取证中存在的不足,引导侦查机关查清事实、完善证据,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质量。审查起诉期间,我院主动与公安、法院召开联席会议,确保公检法“一盘棋”,共同商讨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复杂问题,解决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办案组在审查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案的犯罪集团按照固定的人员及固定的作案模式,在传销组织内多次实施非法拘禁、抢劫等违法犯罪行为,为非作歹,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明显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基本特征,但公安机关未将该案认定为涉恶案件。据此,我院办案组主动听取公安机关、法院的意见,最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将该案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为我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在庭审过程中,办案组公诉人员加强与法院联系,主动听取法官意见,制定出庭预案,并根据庭审情况及时调整出庭方案,大大提升了庭审效果,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我院公诉人员在庭审上发表的公诉意见。

三、充分准备,强化诉讼能力,确保打击力度不减

审查起诉过程中,办案组注重对侦查机关侦查活动的监督,做到多角度、多举措追诉漏罪漏犯,成功追诉漏犯多人。其中,本案的被告人杜某某、杨某、白某某、常某、陈某等8人,是我院在办理其他案件过程中要求公安机关追加起诉的漏犯,后经我院提起公诉,8人均被法院判处刑罚,其中5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法院审理阶段,考虑到该案是重大复杂案件,被告人数量及证据数量较大,我院主动建议法院召开庭前会议,在开庭前解决了大部分程序及事实认定问题,既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又有效提高了庭审效率。开庭过程中,法院根据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制度的要求,为未委托辩护人的全部被告人各指定一名辩护律师,加大了庭审难度。为此,办案组检察官在开庭前再次全面梳理案件材料,认真分析每名被告人的认罪态度、性格、阅历、家庭情况等因素,制定周详、针对性强的出庭预案。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从容应对,理性专业回应,根据庭审进展情况,及时调整、修改出庭方案,系统、充分地展现了全案证据,全面揭露犯罪事实及各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并充分利用新刑诉法确定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使多名拒不交代犯罪事实的被告人当庭认罪,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最终,法院判决书完全采纳了我院起诉书认定的全部犯罪事实、罪名及情节,有力打击了恶势力传销活动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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