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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姿少年 有法有德
时间:2022-07-18  作者:邓扬城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五年来,英德市人民检察院秉承求极致的办案精神,精确把握创新内核,积极应对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作出了重要贡献,相关经验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共七次受邀在全国未成年人有关会议上介绍经验,主笔完成最高检课题《未成年人保护处分制度地方实践研究》,主导的项目“未成年人检校合作观护基地”被确定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党徽闪耀,守护花开”获省检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最佳案例,先后在省、市创新竞赛或评比中获优秀作品奖、二等奖,担任编剧的多部普法视频以及微电影在全国、全省以及清远市展示评比中获提名奖、优秀奖、一等奖,办案团队先后被命名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清远市青年文明号”等,记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二次,未检干警个人获得各项荣誉56项。

  一、精准帮教,极力挽救“失足少年”

  该院致力于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创新举措受到最高检以及省政法委、省妇联、省检察院等领导的高度肯定和央视等国家媒体专访或报道,吸引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专家等近200批调研组前来考察。 

  一是创新专门教育模式。会同其他部门,按照专门学校标准成立全省首家与学校合作的观护帮教基地,推动建立清远首个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有效管束、精准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近2000名。

  二是创新“临界预防”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联合公安局制定《关于建立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首创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涉罪未成年人案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解决对此类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工作的监督难题。

  三是打造精准帮教平台。探索“互联网+检察”大数据帮教预防的新模式,打造全省首个未成年人检察线上社会服务平台,与线下帮教预防平台对接,涉案未成年人通过远程登录,在线接受帮教人员的帮教和监管。   

  二、关爱帮扶,多元救助“受伤天使”

  该院极力关爱救助被侵害的未成年人,共对35人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64.6万元;提供心理救助491人次,提供家庭结构治疗66人次;帮助复学转学或生活安置11人,为20人提供法律援助。

  一是与妇联等单位建立清远面积最大、功能最齐全的未成年人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制定4个配套文件,解决未成年被害人案件的救助衔接、取证规范等问题,实现高效取证和救助,受到省检察院、公安厅等的肯定和广东卫视等专题报道。

  二是力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特殊行业从业查询制度落实。建立了清远首个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和协商机制,开展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专项督查。通过强制报告制度有效追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超过10件,促推学校等开展有无犯罪记录查询近2万人,清退不合格人员10余人。

  三是创新“检企合作”融合救助机制。与商会签订合作备忘录,对受到犯罪侵害的未成年人实施多元社会救助。如受犯罪伤害的小丽,家庭困难,该院在保护其隐私的前提下,与企业一同对其生活环境进行了改善。

  三、防患未然,立体护航“花季青春”

  该院致力于普法预防,创新开展维护儿童的系列精准普法。

  ?一是打造“蒲公英”普法品牌。发挥检察干警在家风和法治引领的作用,制定《关于建立“小小普法员”法治宣传教育新模式的工作方案》,从检察干警家庭中选配“小小普法员”共22名。联合多部门制定《关于组建少年检察官队伍的实施意见(试行)》,遴选优秀的未成年学生177名担任“少年检察官”,配备指导老师,设立全省首个少年检察官学校。“小小普法员”少年检察官”与其亲戚、朋友、同学交流中分享法律知识,实现“小手拉大手”带动效果。牵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向全市中小学选派法治副校长的实施方案》,选派检察官等担任全市学校法治副校长,制定履职清单,设计精品课程,协助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学生保护、预防犯罪、安全管理、依法治理等,累计开展各项普法活动2163场次,受众约39万人次。2020年以来,实现未成年人“零”涉毒犯罪;2021年12月以来,实现未成年人“零”抢劫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审查逮捕人数同比下降45%。

  二是创新“守护花开”短视频普法矩阵。综合运用抖音、钉钉等数字平台,推出未成年人普法短视频,建立了“守护花开”短视频普法矩阵,普法面全市覆盖,播放量超500万,获评全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优秀普法项目。

  四、亲职教育,引领家长“依法带娃”

  该院立足治未病,率先联动,从家庭源头上作预防。一是首创“检警教妇”共建家庭教育服务模式。

  共同对全市各学校146名德育副校长、班主任开展家庭教育暨儿童心理服务师资培训,培育专业化队伍,依托家长学校常态化开展家长教育,构建家校社源头预防体系,2022年上半年联合开展线上线下家庭教育讲座20余场次。

  二是全面推进覆盖城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联合市妇联等八单位印发《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点,委托专业人员定期开展讲座、家庭纠纷调解、心理咨询等服务;对乡镇、村居、社区妇女干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素能培训,促使基层妇女干部更好地服务广大家庭。已共开展相关活动或讲座近2000场。

  该院立足治已病,帮教先帮心,助推罪错未成年人无痕回归。一是立足罪错未成年人帮教挽救,共开展亲职教育1022人次。其中在专门学校(英德市扬帆学校)建立全省首个涉案未成年人亲职教育基地,共开展家庭教育课程80余场次,引导学生提交心得50余份。

  二是指导履职不当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与孩子良好沟通。对专门学校111名错罪未成年人访谈评估,从家庭入手改善其夫妻关系、亲子关系。如张某因父母不当的教育方式,给其内心带来创伤,在家中纵火。检察官和其他帮教人员极力缓解了紧张的亲子关系,促使张某真诚道歉,取得家庭所有成员谅解,家庭系统有序运行,最终张某得到法律的宽缓处理。

  三是强化对监护权的监督和干预。2021年以来,共针对监护缺失案件制发《督促监护令》45份,针对监护侵害等严重问题,以督促、支持起诉变更监护权等形式开展干预,办理的案件中已有4名监护人被变更监护权。如不满一周岁的小建(化名)父母因贩卖毒品,需要服刑,又有长期吸毒的恶习,已不能和不宜继续承担监护职责,邓扬城通过督促、支持民政部门向法院提出变更监护权申请,妥善安置了两“事实孤儿”。

  五、融合监督,综合保护“少年的你”

  该院能动履职,统筹行使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促推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未成年人公益诉讼观察员队伍。制定《关于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公益诉讼观察员制度的实施方案(试行)》,选任了60名来自一线的基层妇联等干部担任观察员,已收到观察员反馈的涉未成年人线索7条,经排查成功办理公益诉讼等案件4件。

  二是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同步审查未成年人其他权益是否遭受损害,一体推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综合治理等工作。在办理张某等8名少年抢劫被判处刑罚一案中,不仅“个性化”开展矫治教育,促使6名少年复学,2名少年完成学业后顺利就业,还针对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源头性、系统性问题,综合运用检察监督职能,推动涉未成年人社会治理体系的优化创新。

  三是梳理出《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负面)清单(第一版)》共110项,印制成“口袋书”,为全市开展涉未成年人事务提供指引,开展涉未成年人公共利益专项监督,实现“清单”整治全覆盖。如推动全市开展中小学周边等社会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聚焦旅馆业、酒吧、游艺场所等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开展公益诉讼调查,通过检察建议、磋商等监督方式,助推重点行业规范经营。

  ?四是深挖未成年人案件背后深层次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5份,及时报送专题调研报告5份,得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动建立各项机制20余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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