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第一检察部干警解读了《同录规定》内容及传达了上级院的精神指示,并对《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谈话模板》作出了使用说明,为控辩协商过程中检察官用语规范提供范本。
随后,参会人员对解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实施难点如何改进展开讨论发言,就如何克服技术难题、解决人员不足、规范工作程序等问题建言献策。
陈燕梅副检察长强调,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是深入推进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举措,技术保障部门要抓紧落实设备软硬件的配套建设,全力配合提供技术保障,确保在3月1日前设备能够通畅使用,该项工作能够正常运作。
最后,邱晓榕副检察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以及实质化参与权,彰显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作为案件承办人必须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在地区范围内先行先试,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有力推进该项工作实施;二是要依据规定,规范运行。各办案组要认真学习理解文件精神,依照要求不打折扣、规范开展认罪认罚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增强案件办理、释法说理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要总结经验,不断完善。作为检察干警面对新工作的困难要端正态度,逐步适应,在工作中积极探索总结,不断优化工作模式;四是要互相配合,形成合力。各员额检察官要强化与办公室、技术人员的沟通协作,同时督促本案组的检察辅助人员积极学习使用设备,推进该项工作尽快走上正轨。
会后,我院依照《同录规定》要求开展首批认罪认罚和控辩协商量刑同步录音录像工作,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办理情况告知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相关规定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充分阐释检察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同时认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犯罪嫌疑人对此均无异议,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场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整个认罪认罚控辩协商过程公开透明,全程录音录像,电子视听资料一式两份分别交由技术人员和承办人封存归档。
下一步,我院将会严格贯彻执行《同录规定》相关要求,继续探索建立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长效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提高办案质量和效果,实现“镜头下的正义”,让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